2015年通過的《國土計畫法》路迢迢,立法院今(17日)通過修正草案,「縣市國土計畫」與「國土功能分區」兩階段分別延後一年和二年,待土地分區重新畫設完畢,最快2025年才能真正上路。間隔十年,凸顯台灣首次國土規劃的大不易。
行政院修正草案中允許「國家重大建設」開後門的條文,因社會爭議過大,最後並未納入。
《國土計畫法》於2015年底通過,2016年公告,是我國國土規劃最上位法。隨後,2018年「全國國土計畫」完成公告,以全國的整體高度規劃未來20年在國土保育、海洋、農業、工業、交通、居住等面向的土地需求與管理。接下來,還有更細部的「縣市國土計畫」及「國土功能分區」等待完成訂定。
根據最新修法結果,《國土計畫法》施行後二年內應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即2018/4/30)、再三年後公告實施縣市國土計畫(即2021/4/30)、再四年後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2025/4/30),等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後,國土法的實質管制才算真正上路。
兩大修法爭議 展延有期限 重大建設後門條款遭擋下
為了解決士農工商發展需求與國土環境間的惡性競逐局面,以及社會對國土永續發展的期望,《國土計畫法》試圖提出指導方針。尤其近年來台商回流,帶動土地需求上升,農地上的違章工廠問題也相當棘手,各縣市如何規劃聚集輔導,又要分配多少農地總量,才能守住台灣糧食安全,都需要仔細的全盤規劃。原《國土計畫法》中訂定,縣市國土計畫應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公告,但各縣市進度落後,外界擔心無法如期完成。
回顧此次修法爭議,內政部最早在去年1月就公開透露延後一年的修法意向。但行政院今年2月20日公布的修正草案,卻引發社會輿論。政院版草案第45條年限展延「未定期限」,並修正第15條,符合「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的開發案可以凌駕國土檢討時程,遭外界批評空白授權。
經過幾週折衝,4月9日內政委員會審查各黨與行政院修正版,由於朝野有共識在4月30日以前完成修法,並擱置爭議最大的「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條文,因此,主戰場剩下處理年限展延的問題。最後,以民進黨團版本勝出;4月17日三讀通過。
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陳繼鳴對此強調,行政機關絕對不會怠惰,「多出來的時間,就是讓地方政府好好補強他們的縣市國土計畫草案。」
困難的在後面 林淑芬:地方政府應提早準備
《國土計畫法》當年推手之一,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天受訪表示,樂見民進黨黨團能夠替行政院修法草案踩煞車,但他重申,從2015年通過到現在,《國土計畫法》都還未能真正落實。
目前正在進行的縣市國土計畫階段,除了四個縣市(台北市、金門縣、連江縣、嘉義市)因轄內土地均屬都市計畫及國家公園地區而免擬縣市國土計畫,全國共18縣市都必須完成縣市國土計畫。
從2月起馬不停蹄的審查會議,就在上週,內政部已完成所有18縣市國土計畫草案的專案小組第一輪的初審,緊接著還有大會審查。
林淑芬提醒,各縣市是否劃設了足夠的農地,保障國家安全的糧食儲備,「有的看起來畫了很多農地,可是很多是農民用地或是旱地,真正可耕種的面積是多少?」他呼籲內政部應好好審查、把關。
下一個階段是國土功能分區,林淑芬認為地方政府的責任重大,他表示,光是在立法院都感受到無形的阻礙,「連立委都曾經這樣講過,他們不能接受國土計畫法。」他也呼籲地方政府提早準備,以免日後紛爭不斷。
「這一條路還蠻坎坷,還有一大段要走。」林淑芬坦言困難還在後頭,但也強調,完成國土計畫是台灣重要的功課,「從這次的疫情就知道,空間規劃對以後的子孫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