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新版原民共管要點 自主提案管理森林資源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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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務局新版原民共管要點 自主提案管理森林資源

2020年08月03日
摘錄自2020年8月1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8月1日是原住民族日,林務局宣布將實施新版原民共管要點,讓原民部落可自主提案成立共管會,共同決定國有森林自然資源永續利用,也能針對國有林相關自然資源利用簽訂行政契約。

林務局表示,新版要點將原民對自然資源利用的決策權納入共管會,由原住民族部落或團體依照傳統文化及需求,凝聚族人自然資源管理利用的想法來發起,與林管處籌組共管會,還可視部落、族群的狀況與共管議題範疇,組成跨林管處轄區的共管會。

林務局表示,為讓委員更具代表性,新制的共管會委員產生方式改由部落會議推舉,當部落會議未推舉時,再由熟悉部落的當地公所推薦,林管處則不再推舉,且共管會原住民族委員代表人數必須超過二分之一,以充分代表部落。

新要點也新增「行政委託」機制,透過行政委託,政府可將自然資源利用的權利交由部落或原住民團體自主管理,同時也賦予其山林巡護、森林保育等責任,政府則扮演資源監測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