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11日
摘錄自2020年8月10日聯合新聞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內政部營建署日前公布,淡海新市鎮已優先開發第1期發展區第1、2期開發區面積計446.02公頃,其中剩餘待處分土地面積25.90公頃,包含焚化爐用地、住宅區、政商混合區。
許多民眾得知消息後,以為將要興建焚化廠,在地方臉書社團引起廣泛討論,議員服務處電話也被打爆,但營建署出面澄清,經評估後並無需求,目前已無此規畫,並將進一步研擬,變更為其他土地使用分區。
內政部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組長蘇崇哲補充說明,淡海新市鎮的焚化爐用地,為民國80年都市計畫發布時就劃定,因當時預估淡海新市鎮將容納30萬人,必須要自行處理污水、垃圾,才會有此規畫,但後來因垃圾減量,加上淡海新市鎮發展速度未如預期,新北市府也評估無此需求,將交由專業規畫公司評估,變更為其他土地使用分區。
蘇崇哲表示,焚化路用地變更會列入淡海新市鎮第三次通盤檢討,由於占地近10公頃,加上因應淡江大橋完工,可能朝向倉儲專用區及醫療專用區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