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淡海新市鎮內垃圾焚化爐用地已閒置30年,營建署規劃連同周圍部分公園綠地,一併變更為13.19公頃產業專用區,卻遭遇當地居民與環團連聲反對,相關團體今(6日)遞交超過2000人支持的反對開發連署書給營建署,指出該區已是生意盎然的灘地,應保留做為調節氣候的生態棲息地,內政部都委會上午舉行變更案的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決議提送大會。
環團及居民極力反對 淡海新市鎮變更產專區
淡海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1991年公告實施,為設置垃圾焚化爐填海造地,卻閒置30年,為因應淡海輕軌通車、淡江大橋完工後的產業需求,內政部營建署規劃,將垃圾焚化爐用地及部分公園用地共13.19公頃,變更為產業專用區。
環團與當地居民發起連署反對,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當地位於珊瑚礁海岸等生態環境敏感帶、淡水河口北岸重要漁場,1995年就與居民組成聯盟抗議,填海施工期間也曾發生綠蠵龜被困在築堤海域,證明生態豐富。
時隔30年,淡海新市鎮人口僅近5萬,發展不如預期的30萬人口。崔愫欣指出,過去錯誤政策應檢討,而非繼續破壞,「這片海岸不應該再為錯誤的決定犧牲。」
連署主要發起人之一、淡水居民陳江河表示,「土地是跟大海借來的」,應保留作為公共設施用地,並補償開發損失的生態環境。居民說,當地現在是生意盎然的灘地,且為冬候鳥重要遷徙路徑,不應開發。截至4日,連署書獲得2413位個人及團體支持。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表示,填海造陸是為了公益,如今卻要變更為產專區,挹注新市鎮開發基金。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許博任批評,從未見過計畫案如此明目張膽,將公共設施變成產專區出售,「營建署作為空間規劃主管機關,不宜帶頭做這種榜樣。」
淡水區崁頂里里長吳庭岳指出,崁頂里為新北市人口第三大里,若產專區有污染產業進駐,將對居民造成傷害,應朝向保護生態、興建公益設施目標,如興建濕地公園、海洋博物館等,保障居民權益。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今舉行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淡江大學建築系專任教授黃瑞茂以書面表示,土地有房地產外的價值,應營造為調節氣候、文化環境與生態的棲息地。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鄭宇恩說明,《都市計畫法》規定公園綠地面積應超過10%,目前新市鎮僅9.17%,卻還要將公園用地變更為產專區,也未提環境補償措施。陳江河表示,且13公頃缺乏經濟規模,產業發展應考量整體區域,而非「零零落落地賣地變現。」
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副組長廖佳展回應,產專區建蔽率六成,加上基地南邊污水處理廠,將會有32公頃的開放空間,「比大安森林公園還大」,公園綠地設施占比超過10%。
專案小組初審決議請營建署評估環境改善策略,劃設符合規定的公設用地,並補充產業需求、垃圾處理因應措施等,送交大會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