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議會通過食安條例 豬肉檢出瘦肉精最高罰10萬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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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議會通過食安條例 豬肉檢出瘦肉精最高罰10萬

2020年12月01日
摘錄自2020年11月30日中央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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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議會今(30日)通過南投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要求縣內販售的豬肉或加工品須為「零檢出」瘦肉精,違者可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縣政府表示,食安自治條例公布後施行。

含萊克多巴胺美國豬肉明年開放進口,南投縣政府通過南投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送縣議會審議,內容規定南投縣內豬肉及相關製品不得檢出瘦肉精,違者開罰,今天獲南投縣議會三讀通過,條例公布後施行,生鮮豬肉或加工品檢出萊克多巴胺最高罰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