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的大華上膠廠短報空污費長達五年,違規期間偷排甲苯等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不法獲利高達5600萬元。
經過逾一年蒐證,台中地檢署於今(15日)宣布全案偵結,以違反《刑法》詐欺得利罪嫌,起訴該公司羅姓負責人及王姓會計,兩人恐面臨最高5年有期徒刑、100萬元罰金;台中市環保局也依違反《空污法》開罰1070萬元罰鍰,並依法追討兩倍的漏繳空污費,共計1億1000萬元。
曾獲林佳龍頒發「金手獎」肯定 大華上膠廠偷排空污長達5年
大華上膠廠位於台中市梧棲區,距離台中發電廠約2公里,主要業務包含工業用尼龍布、塑膠皮、泡棉、製造加工買賣及PU塗布、塑膠皮黏合劑等。曾於2017獲時任台中市長林佳龍頒發「金手獎」肯定其績效與深根台灣。
然而,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與台中市環保局於2019年11月運用紅外線氣體顯像儀進行掃描,發現該廠附近有異常排放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情況,環保單位持續監控超過半年,發現持續有污染情形。
經專案小組聯合深度稽查,果然查獲業者於廠內設有多根未登載許可證的不明管道,將甲苯等未經處理的廢氣直接排放於大氣中。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查緝團隊為取得繞流排放管道排放揮發性有機物濃度,首創以無人機搭載採樣管線,克服人員無法靠近排放口的採樣限制,經抽取廢氣至火焰離子偵測器進行量測,發現VOCs濃度高達5911ppm,明顯高於周界濃度,屬重大違規。
由於業者未依法啟動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違法繞排,屬於重大違規行為,台中市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1070萬元罰鍰。
環保單位以無人機蒐證 發現業者關閉空污防制設備
進一步調查帳冊後更發現,大華上膠廠自2015年起,就長期不實申報製程所使用的醋酸乙脂、丁酮、甲苯、PU、壓克力樹脂等其他含揮發性有機物之原物料量,藉此短繳空污費,每季短報比例高達88至100%,經核算詐得短繳空污費的不法利益約5605萬。
蘋果日報報導,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靜文表示,甲苯屬於「神經毒」,吸入過量,輕者頭暈,重則會損害身體神經系統,大華上膠廠惡意偷排嚴重影響附近居民身心健康。
台中地檢署表示,公司羅姓負責人到案後坦承犯行,但辯稱短報之揮發性有機物「沒有這麼多」;王姓會計則承認帳冊短報,辯稱「是老闆指示」。台中地檢署依《刑法》339條詐欺得利罪嫌對兩人提起公訴,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罰金。
此外,台中市環保局依《空污法》第75條規定,向大華上膠廠追討5年短繳的空污費之兩倍金額,共計1億1106萬5051元。
地檢署為防止違法業者脫產,已於去年12月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扣押大華上膠廠的廠房土地,價值約6000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