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空污管理辦法上路 環署納管1600家業者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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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空污管理辦法上路 環署納管1600家業者

2021年02月09日
摘錄自2021年2月6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訂定發布「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納管全台營業規模達1000平方公尺或300座位數以上的餐飲業,估共1600家。環保署表示,新設列管餐飲業者須於今年7月1日起符合管理辦法規定,而既存的業者則須於明年2月1日前改善完畢。

環保署表示,餐飲業屢遭陳情,以油煙污染案件為多數,多因未設置或未正常操作污染防制設施所引起;為了促使餐飲業者落實污染防制及正常操作污染防制設施,訂定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環保署指出,這次管制對象多為飯店、會館或百貨公司內設立的餐飲業,公民營企業、機關或學校內設置的餐廳,此外,直轄市人口密集度高,尤其以台北市、新北市的餐飲業設置密度最高,對於餐飲油煙防制具有分區管制需求,因此管理辦法將台北市、新北市納入分區管制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