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拳懲貪官 前藥監局長鄭筱萸貪汙死刑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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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拳懲貪官 前藥監局長鄭筱萸貪汙死刑

2007年05月29日
摘錄自2007年5月29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大陸貪汙腐敗問題日益嚴重,北京重拳嚴懲貪官汙吏,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9日上午對食品藥品監管局原局長鄭筱萸受賄、玩忽職守案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根據中國法律,玩忽職守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對自己應當履行的職責義務沒有履行或不正當履行,從而導致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63歲的鄭筱萸是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2005年6月,鄭筱萸被免去局長職務,擔任中國藥學會理事長;2006年12月28日,已經去職1年半的鄭筱萸因涉嫌收受賄賂被中紀委「雙規」調查並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