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研院調查,照明是家戶三大「吃電怪獸」之一。為了減少能源浪費,經濟部能源局預告提高螢光燈產品的「容許耗用能源基準」,預計2024年7月上路,希望藉此引導市場逐步淘汰螢光燈類產品,並轉向使用LED燈具。能源局預估,每年節電效益近1.4億度,將能省下3.8億元電費。
能源局將調高基準 策略性淘汰三種螢光燈
在各種家用照明產品中,螢光燈類產品是發光效率最差的,其中包括「螢光燈管」、「緊密型螢光燈泡」,以及俗稱「省電燈泡」的「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炮」。根據工研院「家庭用電消費調查」,照明是家庭三大「吃電怪獸」之一,2019年佔家戶近12%的用電量。
能源局近期預告提高這三種螢光燈類產品的「容許耗用能源基準」(簡稱MEPS),希望藉此引導螢光燈退場。根據《能源管理法》規定,產品能源效率須達到能源局公告的能源基準,才能上市販售。
能源局節能管理與推廣組組長高淑芳表示,住商部門常使用的各類T5螢光燈管,MEPS就調高了10~15%。省電燈泡更直接調到一級能效等級;以最小(10瓦)的省電燈泡為例,就從每瓦45流明提高到72流明,調高了60%。
國內法規並未授權螢光燈禁用,調高基準後,市場還是可以生產、製造。不過,業者要生產更高效率的螢光燈,成本勢必提高。高淑芳表示,透過提高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能夠策略性地淘汰發光效率較低的產品,並引導LED燈市場。
對產業衝擊有限 保留兩年緩衝調整產品配比
至於新制對產業的衝擊,高淑芳說,多數製造螢光燈的業者,也有生產LED燈,因此業者未來要面對的,可能只是生產及銷售配比的調整。
此外,能源局也透過會議徵詢廠商意見,業者態度普遍接受;修正草案預告後,到2024年正式實施前,也是保留緩衝期,讓業者出清現有產品。
根據能源局新聞稿,新的螢光燈能源基準上路後,預估每年可以節省近1.4億度電、省下3.8億元電費。能源局也建議民眾改用LED燈,LED燈泡能源效率較省電燈泡高出六成,LED燈管也比螢光燈管高出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