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15日
摘錄自2007年6月14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行政院會14日通過「農村改建條例」草案,將成立1000億元農村改建基金,全國釋出1萬公頃農地開發為「田園住宅社區」,每個社區面積至少25公頃,30%的低建蔽率,能保有完善公共設施。將進行補貼農舍修繕或新建、農村公共設施改善及進行田園社區興建等三大部分的農村發展計畫,以10年的期程完成三大改造方案。
在田園社區興建方面,經建會規畫此一田園住宅的開發,將會限定總量管制,全國開發上限考量訂為為一萬公頃。經建會主委何美玥表示,如此全國農地總面積將可有效控制,不致發生全國農地大量減縮情事,依據農委會統計,全國可釋出農地達16萬公頃,因此釋出1萬公頃絕不會危及糧食耕作安全存量。
每個田園社區不得少於25公頃(約北市大安森林公園),地點將選定在交通方便,公共設施較完備的區位,且田園社區為高綠化的社區,全區綠覆率應達50%,建築物也應採低強度開發及高綠化原則,因此個別建築基地法定空地的綠覆率,應達60%以上,其建蔽率不得超過30%,容積率不得超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