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境節目走入山林,卻被爆出破壞水土保持嫌疑。立委陳椒華和苗栗環團上月28日開記者會指控,知名實境節目「嗨!營業中2」在苗栗造橋鄉農地違建餐廳和民宿進行拍攝,濫伐苗栗1.2萬坪原始森林,違反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森林法等多項法規。陳椒華批評,經多次檢舉,苗栗縣政府才依最低標開罰6至8萬元。節目單位則透過媒體報導回應,僅在私人已開發完畢土地拍攝,且已在今年7月拍完撤出。
陳情接二連三 陳椒華批「罰6萬護一生」
餐廳經營實境節目「嗨!營業中2」由庹宗康、炎亞綸等多位藝人參與演出,9月初才剛完成第二季首播。陳椒華揭露,節目組去年開始就在農牧用地違建餐廳和民宿,也破壞周遭山坡地保育區生態。這些行為同時違反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森林法、區域計畫法、建築法、農業發展條例等多項法規,但苗栗縣府至今只依水土保持法最低標準開罰6至8萬元,陳情人多次檢舉才罰至四次、共26萬元,否則過往相關案例常常是「罰6萬護一生」。
陳椒華指出,當地原生植物是闊葉林和竹林,節目組濫伐後,土地出現大面積裸露,一旦下大雨很可能會引起土石流。陳椒華呼籲,目前餐廳還在持續違法營業,苗栗縣府不但應依其他相關法條對業者處以罰鍰,還應斷水斷電,強迫停止營業。
苗栗縣府在事後發布新聞稿澄清,除了四次的裁罰,目前仍積極持續調查,並未行政怠惰。陳椒華1日再透過臉書發文表示,製作單位好看娛樂則透過媒體回應,節目僅就私人已開發完畢土地之玻璃溫室進行拍攝,節目在今年7月拍完並全面撤出原場地,且拍攝場地從未作為營業餐廳使用。然而拍攝單位違法開墾是事實,縣府還任其拍攝完畢、播放完畢。
水土保持法的罰緩金額為新台幣6萬至30萬元。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理事長陳祺忠表示,全台許多縣市都有這種大型違法開發,但政府常常只依最低標準象徵性罰6萬元,網民們戲稱這叫「罰6萬護一生」,對節目單位或有錢的開發商而言不痛不癢,應連續重罰並限時改善,甚至要將節目收益列為「不法所得」追加罰緩。
首播完才上門稽查? 議員:縣府橫向溝通糟糕
苗栗縣議員葉忠倫指出,此案違法開發面積巨大,且涉及到苗栗縣政府水利處、農業處、地政處等多個單位管轄範圍,但卻遲至9月中才發文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排定農業、水保及警察等單位上門查報違建,理由竟是業者在門口有管制,可見縣府各單位之間的橫向溝通非常糟糕。
受邀出席的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科長袁世芬回應,本案涉及11筆土地,有6筆是丙種建築用地、5筆是農牧用地,經苗栗縣政府查證,確實有自鋪水泥、石塊建築物情形。
袁世芬解釋,縣府在9月26日已按行政程序法要求土地持有人陳述意見,若查證屬實,也可依區域計畫法第21條、22條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然因此前縣府已依水保法開罰,可能會違反「一事不二罰」,這部分將由縣府裁定,內政部會持續督請地方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