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10月提出草案預告,敏感區位的旅館開發案、30公頃以下光電環評審查權擬交付地方,引發民間質疑聲浪。環境部長彭啟明本月7日緊急宣布暫不修改旅館、文教設施開發案審查權限,昨(14)日再宣布,光電案也全由中央審查。
彭啟明昨日赴立院進行業務報告,多名立委質詢焦點集中「環評下放地方」爭議。立委林淑芬重砲批評,十多年前的美麗灣案件暴露了地方環評的系統性制度缺陷,環境部卻重新下放審查權,「這樣能看嗎?」不過,有環境部官員私下透露,近年隨著風電、園區審查案件進場,工作量暴增,「希望部長再給我們一些人力」。
下放環評審查權遭質疑 環境部取消修法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批評,近來綠能弊案叢生,環境部還要把光電環評權責交給地方,「這不就是官官相護嗎?」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也指出,地方政府環評「前科累累」,要把光電審查權限下放地方,「會不會讓正派業者卻步?讓市場劣幣驅逐良幣?」
林淑芬取得環境部與地方政府的研商會議紀錄,顯示有許多縣市不滿修法要求部分環評改由地方審查。林淑芬指出,既然地方早有反彈聲浪,環境部當初就不該預告草案。十多年前的美麗灣案件,暴露了地方環評的系統性制度缺陷,台東縣府環評過程「粗糙到令人髮指」,環境部卻要重新下放審查權,「這樣能看嗎?」
根據會議紀錄內容,新北市環保局認為應以環境衝擊程度來劃定分工,苗栗縣環保局不滿環境部未提供充足員額及經費,新竹縣環保局則指環境部升格後,多了人、多了錢,卻要增加地方業務不合理。台南市環保局認為,光電案30公頃以上才由中央審查門檻太高,光電涉及利益問題,地方難妥善把關。
出身花蓮的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回憶,花蓮「縣道193線拓寬」環評當時,縣府甚至驅趕場內記者。他表示,許多縣市沒有訂定環評議事規則,中央若要培養地方能力,應先建立機制。
不透明、沒有直播的地方環評 將難被民眾信任
環保司司長徐淑芷表示,地方本就有權限在中央授權下審查環評案件,2021年台中市、台南市曾向中央提出自行審查旅館環評,當時的環保署(今環境部)因而向該二縣市委辦審查,且後續評估審查狀況佳,今年2月起詢問各縣市旅館環評擴大委辦意願,有15縣市同意、4縣市不同意。現有2宗相關環評案件正在地方審查。
徐淑芷舉例,不同意的台東縣府就向環境部表示,旅館環評交由縣府審查可能面臨環團壓力,因此不願受託。
民間質疑地方環評不夠透明、也沒有直播,民眾難以信任。彭啟明表示,明年將執行環評總體檢,希望建立各地統一的環評機制,檢視「我們中央跟地方環評哪些做得好或不好」,也會列出地方環評問題著手改善。據了解,環評總體檢由環境部委託環境法律人協會執行,將辦理多場座談會、專家諮詢會,預計明年12月提出精進方案。
中央環評案量暴增 盼補足人手
不過,環境部官員私下透露,負責環評的環境部環保司僅13名人員,光去年就審了130件環評案,「最近幾年增加的(工作量),可能是離岸風電、園區、交通建設,還有一大堆變更」,「希望部長再給我們一些人力來處理」。
官員指出,地方環評確實有許多限制,不是每個地方政府都像環境部有充足的會議室或直播設備;遇上重大環評案件,大批鄉親前往縣市環保局參加卻發現會議室太小、太少、或無法進場,承辦人員沒有臨機應變,就可能造成衝突。
地方、中央環評制度不同調的問題能解決嗎?環保司司長徐淑芷受訪表示,環境部針對說明會、專案小組會議、民眾旁聽都訂出明確作業要點,地方理應根據要點制訂環評標準作業規範,但這屬於地方自治範疇,環境部只能利用考評機制「誘導」,許多縣市甚至完全沒有環評相關會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