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都市「砍樹」爭議不斷,民眾面對老樹遭砍伐,往往欲救無從。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張根穆透露,預計年底推出的都市林專法,計劃由各縣市設立「都市綠蔭審議會」,民眾可向審議會提出樹木保護申請。樹木須符合一定的樹齡、樹徑等基本條件,才能納入審查。審查期間,相關樹木即視同受保護,若審查通過,則正式列冊公告受法律保護。
參考新加坡古樹認證作法

環境部10月18日在台北大學舉行第16場「國土綠蔭氣候調適計畫暨推動木質資源循環」說明會,介紹擬議的「都市林公共植栽養護法」 構思,並徵集民眾意見。
張根穆透露,專法會處理都市「砍樹」的爭議,初步想法是各縣市成立「都市綠蔭審議會」,成員包括相關主管機關、專家學者和民間團體,審議會會受理民眾提報「樹保」申請,並進行現勘和審議。在審議期間該樹視同受保護樹木,不得任意破壞。若審議會通過申請,會發出列管證書並公開。
張根穆補充,新法涵蓋公私部門的樹木,但並非所有樹木都符合申請資格,必須符合一定樹齡、樹徑條件,政府會參考其他國家如新加坡的經驗。

資料顯示,新加坡於2001年設立古樹認定制度,開放民眾提名具有保育價值的樹木。提名標準包括樹幹周長原則上超過5公尺(視樹種而定),以及具有植物學、社會、歷史、文化或美學價值。
雖然台灣現行《森林法》亦有條款,開放民眾提報具有保護價值的樹木。不過,條例並未明定所有提報樹木在認定期間一律視同受保護。張根穆早前指出,地方樹木審議單位多屬諮詢性質,審議結果未必具有拘束力,相關主管機關仍可自行決定是否採納。
新法擬納入補償機制
除了補強老樹審議機制,專法也會處理開發土地砍樹爭議。張根穆坦言,現行制度對樹木移植、砍伐的規範仍有不足,專法考慮納入迴避、減輕、現地補植、異地補植等方案。
他指出,新法擬設補償機制,例如在私人土地上有樹木列為受保護,政府考慮提供土地增值稅、地價稅的減免。而私人地的地主若願意借出閒置地用作公共植栽,亦會獲稅務獎勵,但前提是要借出一定年期。
張根穆承認,相關議題非常複雜,目前仍在跨部會研商階段,預計年底預告草案,然後開展公聽會。

土城、台北再掀砍樹爭議
新北市看守土城愛綠協會理事長洪郁凱有出席說明會,他當場控訴土城大量砍伐路樹,包括在中央路三段到二段的人行道改善工程,把以往非常漂亮約100棵的路樹砍掉。他憂慮,未來中央路二段到一段要做人行道改善工程,相關區域有100棵以上的樹或受影響。
台灣樹人會監事林裕盛在說明會指出,台北市美崙公園部分土地規劃興建停車場,他關注園內百年黃槿是否受到工程影響。至於公園內前總統李登輝及前副總統李元簇種植的兩株榕樹,台北市公園處10月19日表示,兩樹因罹患褐根病,經專家鑑定並解除列管後,已於今年4月移除,石碑另行收藏管理。



環境部長:把樹木視為韌性的基礎建設
環境部長彭啟明指出,過去路樹在都市治理中的地位,與路燈等設施相近,未來提升為跟電力、供水一樣,是攸關城市韌性的基礎建設。目前行政院已成立都市林推動委員會,涉及環境部、農業部和內政部,召集人是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
他解釋,政府重視樹木與極端氣溫加劇有關,歐盟已把2100年升溫4℃納入考慮情景之一,「這個4℃的意思就是說,(如果)我們氣候變遷的減碳是失敗的、很困難的話,就會上升到4℃......我們很快的,就會5到10年內就進入一個每年夏天就是40℃高溫。」

彭啓明指出,歐洲大城市種樹經驗值得台灣借鏡,例如巴黎剛卸任市長伊達戈(Anne Hidalgo),她在任內推動把市中心的廣場水泥地改為種樹,又在100條馬路種植路樹,訂立巴黎市區內新種植17萬棵樹目標。
他指出,待年底地方選舉有結果,將要求新地方政府成立都市林委員會,與中央共同商議國家級的都市林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