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7月24日
摘錄自2007年7月23日新華社西藏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西藏將在2007年年底全面推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逐步健全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按照這一制度,西藏將加強礦山環境的恢復治理,建立礦山環境恢復責任機制。按照「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礦山企業必須承擔礦山環境恢復治理責任,保證治理資金和治理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