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屬廢棄物,可任意棄置?台南縣永康市一片土地,經民眾通報遭人非法傾倒大量廢棄物,通報民眾於國土監測通報網刊登現場照片,案件轉交台南縣環保局,但環保局以營建剩餘土方非廢棄物管理範圍,拒絕處置,並將責任推給營建署與縣市工務機關。檢舉民眾質疑台南縣環保局不願正視廢棄物所延伸的環境污染問題。
位於台南縣永康市大灣路中油大灣站對面巷道內的土地,民眾發現大量廢棄物並拍照後,於國土監測通報網通報。從現場照片看出,大量營建土石、磚塊、水泥等廢棄物,傾倒於路旁的空地上,並已經壓實填平。
台南環境守護志工表示,土地原環境具備生產力與環境保全(保護)系統機能,如今遭人非法傾倒大量廢棄物之後,完全喪失生產力與環境保護的重要功能,更加遽土地環境惡化與荒漠化的可能。
然而台南縣環保局接受此案件通報後,並未進行追查和處置非法傾倒者。環保局派員前往稽查,認為現場之廢棄物是建築工程拆除的剩餘土石,是有利用價值的砂石資源,因此認定不是環保局管轄的「廢棄物」範圍。環保局表示,此類案件屬營建署所管轄,因此拒絕處理與追查。
民眾批評台南縣環保局漠視廢棄物造成土地環境惡化的問題。類似的案件,在今年3月台南市明興路附近,民眾也通報台南市環保局有人非法堆置土石,並拍照存證,台南市環保局到現場稽查後,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告發處罰,並要求土地所有人以合法程序清除處理堆置之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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