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毛港遷村 養殖業者無退路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紅毛港遷村 養殖業者無退路

2007年09月03日
摘錄自2007年9月3日中國時報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在紅毛港遷村案中,港區的161家蝦苗、種蝦養殖場,因無地籍、戶籍,並不具備遷村的土地及住屋安置資格,政府只給予地上物補償及救濟金。

紅毛港「高雄市蝦業繁養殖協會」日前向行政院陳情表示,水產種苗繁養殖專業區的設立,關係到我國漁業的發展及研發技術的提升,希望高市府能在「南星計畫」的填海造陸第三期土地中,設40公頃以上的水產種苗繁殖專業區。但高市府海洋局認為高雄市海岸線短,北從援中港、南到鳳鼻頭,已無合適的海岸設水產養殖專業區,並未同意該養殖協會的建議。

但因轉業困難,人已老化又無其他專長,養殖業者希望政府發給自動搬遷費,以養蝦戶占用公有地26坪為1單位,每單位發給32萬1千元計算。如果養殖戶選擇土地,希望高市府能在紅毛港遷村的安置地內,以每坪3萬8千500元的單價,配售每戶養蝦戶52坪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