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砍除行道樹 將追究法律責任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惡意砍除行道樹 將追究法律責任

2007年09月05日
摘錄自2007年9月4日自由時報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高縣行道樹遭人惡意砍除、毒死情形嚴重,縣府工務局緊急公佈「高雄縣行道樹管理辦法」,除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外,更需負起賠償費用,以遏止人為破壞歪風。

縣府響應百萬植樹計 畫有成,市區行道樹林立,近來部分樹木因擋住商家招牌、阻礙店家出入,影響店家做生意,經常遭人修剪過當或惡意砍除,甚至強灌硫酸枯死。全縣各地也陸續發生多起行道樹因成長過於高大,枝葉茂盛遮蔭,影響田間作物生長,遭農民以農藥毒死或環狀剝皮致死。

由於行道樹屬於公物,民眾依法不得破壞,一經查獲將依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