鰻魚業者喊冤 漁業署複驗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鰻魚業者喊冤 漁業署複驗

2007年09月06日
摘錄自2007年9月5日聯合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漁業署公布雲林縣及嘉義縣部分養鰻魚塭,被驗出含禁藥;新竹縣的鱒魚有藥物殘留,三地的業者昨天(4日)同聲喊冤。

漁業署公布檢驗鰻魚發現7件藥物殘留,其中雲林口湖鄉3件、四湖鄉1件,漁業署昨天(4日)以「密件」交漁業課會同防治所,到口湖鄉紀姓、洪姓養殖戶複驗。

防疫人員帶走飼料、活鰻樣本,送屏東美和技術學院檢驗,結果預計一至二周出爐;若檢驗證實禁藥殘留,將罰鍰6千至3萬元。

洪姓業者指出,今年已賣出兩批貨,共5噸重,都是檢驗通過才出貨,不解怎麼突然傳出鰻魚有禁藥問題,質疑中盤商搞鬼。紀姓業者也說,她與李姓、曾姓合夥承租魚塭放養,今年出貨兩次都沒問題,希望漁業署查清楚,還她們清白。

嘉義縣鰻蝦生產合作社、雲林縣口湖鄉第二鰻蝦合作社表示,今年養殖成本增加,台灣銷日鰻魚價格下跌,漁業署未詳加說明,對國內外產銷造成很大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