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法規約束下 國外報廢汽車處理方式 | 環境資訊中心

環境保護法規約束下 國外報廢汽車處理方式

2007年11月26日
摘錄自2007年11月25日新京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在嚴格的環境保護法規的作用下,美國的報廢汽車是不能被隨便遺棄的,必須送到專門的報廢汽車回收利用企業進行處理。報廢汽車作為一種重要的材料資源,具有較高的殘值,能夠完全按照市場化運作方式進行回收利用。美國報廢汽車回收利用採用機械化操作方式進行,目前全美共有12000多家報廢汽車拆解企業、20000家零部件再制造企業和200家拆後報廢汽車粉碎企業。

目前全世界每年約有5000萬輛汽車報廢,由此產生的環保問題已經引起汽車消費大國的高度重視,各國相繼建立了一些適合本國國情的汽車報廢回收管理體系。2007年1月1日起,歐盟汽車報廢回收實施新標準,其中德國汽車回收率已接近100%,法國、美國等國家報廢汽車的再利用率也已達到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