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觀念普遍 流浪貓狗要朝更人道處理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動保觀念普遍 流浪貓狗要朝更人道處理

2007年12月06日
摘錄自2007年12月6日中廣新聞綜合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隨著動物保護觀念越來越普遍,許多縣市的動物收容單位,漸漸以人道的方式,解決流浪貓狗的問題,而對於違反動物保護法,虐待貓狗的民眾,各縣市有動物保護專線接受檢舉,民眾可能因為虐待動物而犯法。

隨著動物保護法修正,台北縣已經出現第1例,因為事證明確,民眾虐狗遭到函送法辦的案件,至於各縣市的動物收容單位,也逐漸被動保團體要求,要以更人道的方式處理流浪動物,台北縣動物防治所所長蔡宗益表示,目前規定流浪貓狗如果沒有人認養,7天要處安樂死,不過目前都會延長到20天左右,至於解決流浪貓狗問題,台北縣也補助民眾幫自家的貓狗節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