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長批准限用塑膠袋法案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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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長批准限用塑膠袋法案

2008年01月24日
摘錄自2008年1月24日中廣新聞網紐約市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紐約市長彭博24日批准限用塑膠袋法案,依據法案,大型零售賣場必須設立塑膠袋回收站,為提升紐約環保,改善地球環境盡一分心力。紐約一年大概消耗掉10億只塑膠袋,彭博市長去年提出包括開徵塞車稅等一系列環保政策。

即將頒布的限用塑膠袋的法案,規定營業面積在461坪以上的賣場,都必須設置塑膠袋回收站,提供循環再利用的塑膠袋給消費者。在紐約之前,舊金山去年3月開全美之先,禁止大賣場使用無法分解的塑膠袋,加州也在7月頒布法令,規定大賣場回收塑膠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