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開始對16個縣實施生態補償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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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開始對16個縣實施生態補償

2008年03月04日
摘錄自2008年3月3日新華社遼寧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從2008年開始,遼寧省每年安排1.5億元,對東部山區的岫岩滿族自治縣、新賓滿族自治縣等16個縣進行生態補償,以調動其生態保護、涵養水源的積極性,推進全省經濟社會科學發展。

遼寧省財政廳農業處瞭表示,遼寧省近年來採取一系列措施,對東部地區的天然林保護給予財力支持。近5年來,遼寧東部地區林木生長量年均增加200多萬立方米,森林質量大大提高。但東部山區為了涵養水源,一直存在的「上遊投入、下遊得利」現象也日益受到關注。為此,遼寧省規定從2008年開始,將符合有林地面積100萬畝以上、天然林面積50萬畝以上和大型水庫所在地3個條件之一的縣,列為生態補償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