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垃圾分類成效佳 回收率近四成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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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垃圾分類成效佳 回收率近四成

2008年03月25日
本報2008年3月26日台北訊

台灣自95年起全國全面實施垃圾強制分類,依環保署統計96年全國垃圾回收率已高達38.70%,超越美、英等先進國家。

96年與93年未實施垃圾強制分類前相比,垃圾減量率達16.46%,資源回收增加率為72.94%,廚餘回收量也提昇了121.49%。環保署表示,自94年、95年分兩階段實施垃圾強制分類,垃圾回收率逐年大幅提昇,93年垃圾回收率為24.01%,94、95年已提昇至29.41%、35.41%,96年更達38.90%。

環保署除推動垃圾強制分類,且同步推動一般廢棄物源頭管理措施,如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公家機關與學校餐廳內食禁用免洗餐具、限制塑膠類生鮮托盤及包裝、政府機關與學校紙杯減量等相關措施,每人每日垃圾清運量由93年0.708公斤,大幅下降至94、95年的0.667公斤、0.605公斤,96年更創0.584公斤新低,垃圾回收及減量成效相當亮麗。

與其他國家比較,2006年垃圾回收率,美國為32.5%、英國為27%,台灣為35.4%,而2005年垃圾回收率,日本為19%,台灣為29.4%,皆已超過美、英、日等先進國家,成果受到全球矚目,華盛頓郵報及讀者文摘皆專題報導台灣回收成效,許多國家更派員至台灣進行經驗交流。

環保署表示,台灣垃圾回收及減量的推動經驗受到全球矚目,除政策推動外,主要還是靠民眾的大力配合,民眾多已養成分類及減量的好習慣,從源頭減量,逐步達到「全分類、零廢棄」資源循環再利用的優質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