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苗栗好山好水 整頓道路景觀大執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維護苗栗好山好水 整頓道路景觀大執法

2008年04月18日
摘錄自2008年4月17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苗栗縣環保局、工務局、工商發展局及警察局等一行人,今天聯合執行苗栗縣觀光景點沿線道路環境整頓大執法,縣府表示,將依法嚴格取締違規廣告、招牌、路霸,讓苗栗的好山好水準備好迎接即將開放的中國觀光人潮,並保證已規劃的「七大套裝旅遊景點」路線,絕對值回票價。

縣府團隊自95年8月起,每月不定期持續執行「觀光景點沿線道路環境整頓大執法」,今天執行的路線是由中二高下通霄交流道,沿通霄車站、海水浴場、鎮公所接台一線通霄鎮與苑裡鎮的交界處,針對沿線道路違規設攤、障礙物、招牌廣告、樹立廣告、張貼懸掛噴漆等廣告定著物等、將依法取締告發拆除。

環保局表示,違法樹立廣告、張貼懸掛噴漆等廣告定著物等,不僅破壞景觀市容,有時更會影響視線,造成車禍危及公共安全,凡未申請審查許可,擅自設置招牌或樹立廣告,經舉報通知後,30天內如未補照,應儘速自行拆除以免受罰,如經拆除後,又違反規定者重建,將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