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6月16日
摘錄自2008年6月16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為抑制機車數量,研議擴大機車停車收費範圍。停管處表示,為解決街頭停車亂象、還路於行人,計畫在大眾運輸方便的商業區如忠孝復興、忠孝敦化,逐步取消路邊機車格位,讓機車停入鄰近的公有地下停車場,並計次收費20元。
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強調,使用機車幾乎沒有成本,台北市的公車捷運票價低廉,機車騎士轉換交通工具的意願仍不高,原因就在於機車的成本更低,「已經到了不合理的地步」。羅孝賢說,收費是管理手段之一,使用道路就該付出成本,機車騎士停車理應付費,每次20元的停車費並沒有反映實際社會成本,只是讓民眾使用機車的成本相當於搭乘大眾運輸,鼓勵大家多搭公車捷運。
停管處長張哲揚說,收費人力有限,路邊機車格亂象不容易解決,目前考慮將路邊1格1格的機車格位,改畫為1大格「停車區」,解決2格硬塞3輛車的爭議。另將逐步取消路邊機車格,就近在公有停車場內規畫出機車停車區,讓機車停放,依次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