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機關事業單位及國企「電子垃圾」無害化回收處理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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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機關事業單位及國企「電子垃圾」無害化回收處理

2008年07月10日
摘錄自2008年7月9日新華網濟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山東省日前公布《關於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開展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集中回收處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廢棄的家用電器及計算機、打印機等電子產品,應無償交給已在主管部門備案的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處理企業,進行資源化、無害化處置。

回收處理企業對回收的廢舊家電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拆解處理,不得產生新的環境污染。對涉及國家秘密和內部工作信息的計算機、復印機、傳真機、打印機及電子數據移動存儲等辦公設備,要按照保密規定處理,並及時上報處理情況。

據了解,目前山東已備案「電子垃圾」回收處置企業為青島新天地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處理有限公司,其已在山東17個市設立廢舊家電回收信息中心,年底可建成廢舊家電交投中心;全省127個回收站點將於2009年5月底完成,從而形成較為完善的「電子垃圾」回收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