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綠色行銷」 柑仔店也有出頭天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加入「綠色行銷」 柑仔店也有出頭天

2008年07月22日
本報2008年7月22日台北訊,莫聞報導

在連鎖量販店興起,傳統個體店家、柑仔店逐漸式微之際,環保署舉辦「綠色行銷獎」,鼓勵有販售綠色商品的個體通路業者參賽,讓「柑仔店」也有機會爭取榮譽與形象,或許不失為柑仔店出頭的另一選擇。

環保署目前正舉辦第二屆綠色行銷獎,從8月1日至8月15日開始接受報名。與第一屆不同的是,為傳統店家參與,今年特別修正參賽資格與評選辦法,將綠色行銷區業者區分為「連鎖通路業者」與「個體通路業者」,傳統獨立業者只要在今年7月31日前,至環保署綠色生活資訊網完成「綠色商店」申請,並經各縣市環保局審查通過,且97年1-7月營業額達5萬元(含)以上者均可報名參加。

環保署管考處處長楊慶熙說明,綠色商店的審查包括店內是否販售綠色商品(如三樣以上的環保標章產品)、店面是否採取節能設施(如安裝省電燈管)、省水設施、是否實踐資源回收與分類等。

楊慶熙表示,報名綠色行銷獎的店家,未來將由環保署會同地方環保局實施審查,審查重點在於店家飯售綠色商品的「績效」,此外還包括店家推廣綠色商品的實質作為,如何向員工與顧客宣傳友善環境的消費行為等等。

楊慶熙解釋,目前個體通路業者多屬地方性小型獨立商店,通常廣泛分布於各住家、社區內,經營性質一般屬於鄰里間的傳統零售商店,藉由「綠色行銷獎」競賽,除以公開頒獎的方式給予業者正面的鼓勵外,也希望能藉此活化行銷通路,讓綠色產品能深入社區、鄰里的生活商圈與家庭,也讓願意實踐環保消費的民眾,有更多接觸綠色產品的管道。讓民眾除在大型販售場所外,也可在小商店內買到環保產品。

至於綠色商店的申請,目前在環保署推廣下,已獲遠東愛買、特力屋、國防部福利總處、台糖公司、家樂福、大潤發、全國電子、燦坤實業等大型連鎖業者響應,登錄申請家數509家,通過地方環保局審查計333家綠色商店。

環保署管考處提醒,打算報名綠色行銷獎的店家,除了向縣市環保局索取相關報名資料外,也可利用網路申請,在綠色生活資訊網下載報名表。

未來,經評選獲獎的商家,環保署除了會公開頒發獎牌表揚外,也會將商家的努力製作成專輯,在網站上替綠色商店宣導。有興趣的業者可於綠色生活資訊網查詢或撥打(02)233665567洽詢。

【參賽資格】
除通過綠色商店審查外,並包含以下條件:

連鎖通路業者:

  • 本身為連鎖通路業、量販業(具有加盟店、分店),以縣市、鄉鎮消費者為主要銷售對象。
  • 各加盟店、分店2008年1至7月環保產品(含環保標章、第二類及第三類環境保護產品)營業額累計金額達200萬元(含)以上。
  • 銷售環保標章商品數達20項(含)以上。

個體通路業者:

  • 商店本身無其他加盟店、分店(含以鄰里、社區居民為主要銷售對象之便利商店)。
  • 2008年1至7月環保產品(含環保標章、第二類及第三類環境保護產品)營業額累計金額達5萬元(含)以上。
  • 銷售環保標章商品數達3項(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