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西薩萊宣言 | 環境資訊中心

拉西薩萊宣言

2004年03月15日
翻譯:張如玉 (泰國反水庫會議翻譯志工);審校:鍾怡婷 (美濃愛鄉協進會專案執行)

200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於泰國拉西薩萊舉辦第二屆國際受水庫危害者暨盟友會議,本宣言經與會全體代表聯署通過。

拉西薩萊的鼓舞

我等來自世界各地62個國家的300多位受水庫影響人民、反水庫鬥士以及追求永續與公平的水資源及能源管理之運動組織者,於泰國拉西薩萊村落同聚一堂。我等相聚的這塊土地曾經遭築壩而深埋水底,而今已經重獲新生。水壩閘門已經敞開,河川再度自由奔流,土地再度長出的作物也已成熟,魚群再度優游,社區的生命力再次活躍起來。泰國受水庫影響人民的例子告訴我們大家,只要有決心,努力奮鬥,就能保住河流,土地,文化和主體性。

1997年巴西屈里替巴第一屆國際受水庫危害者暨盟友會議的呼籲:「水應滋養生命,而非帶來死亡」,已於泰國拉西薩萊實現。

我們的成就

屈里替巴以來,我們的鬥爭有了很大的進展。在全球的許多河谷裏,受危害人民的動員及直接的行動挑戰了水壩工業、政府及跨國金融機構。國際反水庫運動已經展現出能量,在技術、政治及道德層面挑戰水壩工業。我們已成功地阻擋了某些水庫的興建,甚至讓某些水庫除役。在一些地區,我們也讓世人體認到受害人民應有合理補償的權利。

我等主張受影響的人民及其盟友應有權利參與決策,決定自身的未來。

我們目前正成功地執行一項在社會與環境層面上公平而有效,並且以社區為本的水資源管理模式。我們支持新的可再生能源技術及需求面管理方法的快速發展。

我們的奮鬥之所以有如此快速的發展是因為原住民、草根運動、非政府組織、南方與北方國家之公民社會之間有了前所未有的密切聯結。我們也和全球各地的人們一起對抗新自由主義,追求一個更加公平正義的世界。

世界水壩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Dams, WCD)也是過去6年來一個關鍵性的成就。世界水壩委員會的報告強烈批判大型水壩。雖然報告中並未能指出新自由主義發展模式的基本缺點,但世界水壩委員會之建議的確協助建構一套民主、透明且可靠的決策過程。

我們面臨的挑戰

過去,建壩遊說團體告訴我們大型水壩可以帶來發展。現在,他們說大型水壩可以減輕貧窮,消除南北差距。過去50年來,事實證明了這是一個騙局。全球性的大壩時代標誌著南北之間與貧富之間的差距激增,且令人無法忍受的不平等。

我們強烈斥責水力發電及大壩可減緩全球暖化及其所帶來之衝擊的錯誤說法。

原住民因為土地及資源受到剝奪而遭受到嚴重危害。一些建壩計畫還使用軍事武力來推展,更是侵犯了原住民族的人權,威脅到他們的生存權。

私有化與財團化持續在蔓延,儘管這十多年來世界各地不斷出現失敗例子。我們強烈反對私有化制度將延續生命的水資源及河流變成商業市場邏輯運作的產物,為財團牟利。

提案中的河流連合、流域互換以及其他跨國的大型水利工程,證明水庫倡議者根本無法從這些誇大其詞水利計劃中的影響與失敗中獲取教訓。

能源密集產業,例如煉鋁產業,從北方轉移到南方,從核心國家轉移到邊陲國家,強迫後者支出高額經濟成本,負擔鉅額外債,承受大型水壩帶來的衝擊。

我們的訴求

經過5天來的頻繁交流及經驗分享,我們達成了一致共識:

我們堅持1997年屈里替巴宣言中的原則與訴求;

  1. 我們反對建造對社會與環境具有破壞性的水壩。我們反對所有在充份告知與民眾參與決策之後,不被受影響人民同意的水庫興建工程,以及那些不符合社區優先需求的水庫;
  2. 我們要求尊重原住民族的智慧、延續傳統的資源管理方式和領土、他們集體的自決權。在水資源與能源計劃和決策過程中,原住民族於事先被告知與不受控制的情況下所做出的任何同意,也都應受到尊重。
  3. 所有水資源與能源政策、方案計畫都應重視兩性平等;
  4. 任何施加於受水庫影響人民與反水庫人民的各種暴力、威脅與武力介入都應該被禁止;
  5. 與受水庫危害的人們協商補償方式,包括提供資金、適當足夠的土地、住屋和基礎設施。水庫資助者、開發單位和那些獲利的人,應負擔補償方式的支出;
  6. 除拆壩的行動之外,也應採取行動來回復受水壩破壞的自然生態系和人民生計,保衛河流的生態多樣性;
  7. 我們反對電力及水資源部門的私有化。我們要求民主、可靠和有效的公開水電使用條款及管制;
  8. 政府、資助機構、出口信貸機構及公司部門必須遵守世界水壩委員會的建議,特別是在取得公眾接受和被充份告知而同意、補償以及對現存水壩、生態系、需求與選擇方案的評估。這些建議應納入國家政策及法律中;
  9. 政府及公司必須投資進行研究並運用公平、永續的能源科技及水資源管理。政府必須執行防止浪費和過度使用的政策,確保財富公平分配;
  10. 流域互換與河流連合的水利工程以及其他大型水利工程應停止。
  11. 結束國際性的二氣化碳交換市場;
  12. 航行用水道應遵行「船隻配合河流,非河流配合船隻」的原則。

我們承諾自己:

  1. 強化抗爭與行動,反對危害人民的水庫,爭取補償金,進行河流及流域的復育;
  2. 努力於世界各地執行永續且適當的水資源與能源管理方式,例如雨水收集及由社區管理的可再生能源方案;
  3. 透過實際操作的方式,持續復興、復活水資源的多元知識和傳統,特別是針對我們的孩童與青年;
  4. 強化針對水庫、水資源及能源議題方面的運動與運動者之間的交流,包括不同國家受影響居民之間的互訪。
  5. 和其他人一同對抗新自由主義的發展模式,支持全球社會及生態正義,以強化我們的運動。
  6. 於每年3月14日為河流、水與生命而行動的國際反水庫日舉行慶祝活動。

我們呼籲受影響人民的運動團體及其盟友、其他社會運動和非政府組織於2004年3月14日採取共同行動來反抗世界銀行,一同於世界銀行的60週年做出抗議。

我們反對危害性水庫及當前水資源和能源管理模式之抗爭,同時也是對抗社會上以獲取最大利潤為訴求趨勢之抗爭,這些抗爭都是站在公平與團結的基礎之上。

另一種能源與水資源管理的模式是有可能的!

水,應滋養生命,而非帶來死亡!

資料來源:美濃愛鄉協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