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9月28日
摘錄自2008年9月27日中新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地球溫室效應對策是制定『後京都議定書』框架的焦點。聯合國將於今年12月在波蘭召開討論減排溫室氣體的會議。
據日本廣播協會電視台報導,日本將在這次會議上提出如下建議:發達國家繼續承擔達成削減溫室氣體目標的義務,但是應當重新規定達成目標的年限,以便消除各國之間的不公平感;另外,在不承擔削減義務的發展中國家當中,有的國家經濟發展迅速,溫室氣體的排放量隨之不斷增加,對這些國家也應規定削減目標。
不過報導指出印度等國強調,在承擔減排義務上,應當對發展中國家一視同仁。看來日本的建議將會引起激烈爭論。
中國外交部曾指出,氣候變化主要是發達國家長期排放和當前高人均排放造成的,發達國家對氣候變化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在2012年後繼續率先減排,並切實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規定的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轉讓技術的義務。發展中國家則是氣候變化的主要受害者,雖然面臨發展和消除貧困的緊迫任務,仍將通過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為共同應對氣候變化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