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淡北道路納環評 環保署:兩週內提出評估結果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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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淡北道路納環評 環保署:兩週內提出評估結果

2008年10月23日
摘錄自2008年10月22日今日新聞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縣長周錫瑋全力推動的淡水河北側道路案即將在年底動工,但卻因環保團體抗議,環保署突然要求淡北案要納入環評,使得興建計畫出現變數。淡水地區的立法委員幕僚、縣議員與地方士紳等人21日前往環保署抗議,請環保署收回環評,讓淡北道路儘快動工。環保署則承諾在兩週內會提出評估報告。

「環保署沒擔當!違法環評!阻礙淡水發展!」數十位來自淡水地區的民意代表和居民,高喊口號,抗議環保署拖延淡北道路的興建!

淡水鎮民代表李金城表示,淡北道路屬台二線嚴重塞車後的自力救濟道路,屬平面的鄉鎮道路,環評單位為縣環保局,更不是淡北快速道路的延續方案,是屬於新案,長度僅4.7公里,根本未達環評標準,因此質疑環保署要重新納入環評並不合法。

台北縣議員鄭戴麗香也說,淡水什麼都好,唯一就是塞車問題,汽車怠速排放的廢氣,難道不會影響環境?而且若年底沒辦法開始興建,若預算期限到期,整個建設預算又要重新編列,費時又費力,改善淡水交通將遙遙無期。

環保署主任秘書劉銘龍表示,納入環評不是表示道路不能蓋,過去環保署有90%以上的興建工程都是在有條件的情形下通過。

劉銘龍說,淡北道路是交通部提出的計畫,有一定的程序運作,而這個開發計畫若有遭到質疑的地方,環保署希望能尋求更好的替代方案,希望能兼顧到環保和地方發展。他承諾在兩週之內會把今天的陳情內容完成評估報告。

陳銘龍表示,據環保署了解,淡北道路其實就是1996年淡水環河快速道路計畫的延續,所以必需進行環評。如果環評沒有問題,絕對可以立即核准淡北道路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