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狩獵祭儀 卡地布簽署公約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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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狩獵祭儀 卡地布簽署公約

2008年12月30日
摘錄自2008年12月28日立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東縣卑南族卡地布部落大獵祭即將登場,上週五部落獵人簽署《狩獵公約》,現場包括林務局、台東縣府農業處、警政署森林保育隊長以及警察局台東分局長,都參與簽署,除了呼籲正視原住民傳統領域外,也宣誓不濫獵殺、不濫採集,這也是原住民族基本法公布後,台東原住民首次簽署《狩獵公約》。

卡地布部落協會理事長陳明仁表示,根據部落記載史實,狩獵祭是卡地布部落古時完成戰祭後所衍生的祭儀。過去部落會將戰祭所獵得的敵首,用來祭祀造物者與榖神,以­求穀物豐收,但在斬首前會先行上山捕獵山羌,再藉由餵食野味感謝死者的犧牲奉獻,形成往後的狩獵祭。

由於去年大獵祭發生獵人遭警察驅逐的事件,陳明仁表示,為捍衛傳統祭典及原住民族傳統生活狩獵權,避免重蹈去年狩獵祭獵人遭森警追趕、搜身的屈辱,所以今年卡地­布部落除了行文中央外,部落更召開部落會議,訂定《97年度部落狩獵公約》。

確立部落自然主權

卡地布部落除了希望藉由傳統祭典的執行,確立部落自身所屬的自然主權及傳統領域,也希望能持續強化部落傳統組織運作機制,與對公部門的對話能力。

狩獵公約共11條,以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所規定「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依法從事獵捕保育類動物、採集野生植物及菌類等非營利行為,並以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為限」,作為公約原則。

條約內容包括界定族人狩獵範圍,各部落階級應做的事項,條文處處可見卑南族傳統的年齡階層文化以及賦予各年齡層男子的任務。此外公約中簽定,獵捕山豬6隻、野鼠­200隻、飛鼠60隻、山羌10隻、水鹿2隻、山羊3隻、猴子5隻。

公約中規定,獵物除了祭祀所需外,必須依照拉罕(司祭長)的分配,一半依照年齡層分配給參與大獵祭的部落男子;其餘帶回部落和全體卡地布部落族人分享,不容許私­自販售圖利。

警政署森林警察隊大隊長阮錦奇表示,卡地布部落在大家都能接受的範圍下訂定自律公約,為其他族群樹立典範,警方將全力配合掃除一切外在干擾,協助祭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