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1月14日
摘錄自2009年1月13日聯合報北縣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縣政府和坪林鄉公所在大林村台灣油杉自然保留區,共同設置油杉步道告示牌,引起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憂心有引導登山客進入保留區破壞生態之虞,擬將通往大林油杉步道「封路」,引發鄉公所不滿林務局假藉生態之名,行封路之實,要求暫緩。
坪林鄉長王潮清、秘書王健驊指出,台灣油杉為台灣特有松科植物,位於坪林鄉大林村的大林、倒吊蓮兩條油杉步道,早在75年就列入文化資產保存法,屬於坪林台灣油杉自然保留區,林務局不能把破壞生態的大帽子扣在鄉公所身上。
王健驊說,大林油杉步道在日據時代是保甲路,供大林村民通往金瓜寮溪必經之路,後來北宜公路通車後,該路已少有村民行走,林務局指稱告示牌有引導遊客進入、破壞生態之虞,實際上告示牌距離保護區至少要步行40分鐘,且豎立地點屬於私有土地,林務局論點似乎站不住腳。
台北縣觀光旅遊局觀光技術科長陳萬成說,春節前會在當地重新設置禁止進入告示牌,呼籲維護保育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