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工程涉盜案 停工查緝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治水工程涉盜案 停工查緝

2009年02月08日
摘錄自2009年2月8日聯合報彰化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彰化縣大村鄉黃厝村「大樹坑北支流和福德坑水土保持工程」,傳出包商涉嫌以合法掩護非法。這項行政院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去年規劃的「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工程,委託彰化縣政府發包,工程預算1141萬元,彰化縣大村鄉政達營造公司以843萬元最低標承包,元月10日報開工,但實際動工日期是元月下旬。

檢調查出,根據工程合約,包商可以採取販賣916立方公尺土石折抵工程款,目前施工進度才30%,根據查扣的2月2日到6日5天出貨單,包商運出的土石數量已超過2300立方公尺,蕭檢察官認定盜採土石事證明確,裁定包商魏志明以10萬元具保。

縣府水利資源處官員表示,大樹坑北支流和福德坑屬易淹水地區,這項水土保持工程必須趕在枯水期結束前完工,如今傳出包商涉嫌不法,工程被迫停擺,問題很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