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權益無限可能 台灣應及早準備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海洋權益無限可能 台灣應及早準備

2009年05月14日
摘錄自2009年5月13日中時電子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大陸棚又稱大陸架或大陸礁層,即國家陸地領土或島嶼,在海底自然延伸的海床及底土區域。沿海國雖對其不具主權,但能對其進行資源探測和開發,並進行有關海洋科研和環保等管轄權,蘊藏無限可能。

按《海洋法公約》規定,所有沿海國均可主張200海里(約370公里)寬的大陸棚,但有些國家的大陸棚超出200海里,但又不能無限延伸,因此規定其海洋權益最遠不得超過350海里(約647公里)或2500公尺等深線以外的100海里(約185公里),此為「外大陸棚」的由來。

以中國為例,若把中國大陸棚上覆水域(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全部加起來,共有近300萬平方公里的「海洋國土」,相當於中國陸地領土的1/3,加上外大陸棚,更不得了。中國周邊沿海國家依此類推,相互界限重疊不可避免,處理不好難保不會擦槍走火。為避免戰火,各國目前傾向以協商談判方式解決。

不過,協商談判涉及高度專業問題,劃界如何對己有利?該怎麼劃?無疑進入另一個無硝煙的戰場。日本、中國、菲律賓等國早已對其主張的海洋國土進行探勘,對海底礁層地形和資源進行研究。越南最為積極,她動員所有相關部門包括軍方,甚至聘請英國南安普頓國家海洋中心擔任科技顧問,對其主張的海洋範圍進行深入調查。

大家有備而來,一旦展開協商談判,定能迸出火花,平常誰不用功,上了談判桌就見真章。反觀台灣,號稱以海洋立國,既不是聯合國會員國,又非海洋法簽約國,連提交劃界的資格也沒有。但這不意味台灣不能進行「片面主張」,向世界宣告我方應有的海洋權益。

問題是,事前一定要做好功課,起碼要搞清楚台灣的海洋利益區塊在哪?漁場在哪?海下石油天然氣的資源在哪?這些都需要長期探勘而得,否則上了談判桌,講不出所以然,照樣喪權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