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山江門三地簽署環境保護區域合作協議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珠海中山江門三地簽署環境保護區域合作協議

2009年05月29日
摘錄自2009年5月27日中國新聞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廣東珠海、中山、江門正式啟動環保合作,三市環保局負責人二十六日在珠海簽署了《珠中江環境保護區域合作協議》,《協議》對區域水環境、大氣環境聯防聯治,環境設施資源及信息共建共享,應急機制聯動等方面作了規定。

此次三市簽署的環境保護區域合作協議,是落實今年四月簽署的《珠中江區域緊密合作框架協議》的一項重要舉措。三地加強環保合作,重點在建立區域污染聯防聯治機制,加強相鄰生態功能區合作。
《協議》對水環境區域污染防治作了規定,協定加強珠中江飲用水源保護的協調合作,探索建立西江飲用水源保護區協調管理機制;共同保護跨市河流水質,確保交界斷面水質達標管理。

日常環境監管方面,《協議》則規定建立珠中江環境監測數據互動機制,構建珠中江環境監測網;建立跨界環境違法案件區域移送機制,打擊跨界環境違法行為;加強環境宣傳工作互動,實現區域環境信息定期通報制度。

《協議》還對三市環境應急聯動作了規定,建立珠中江區域環境事故協調機制,加強環境應急資源的合作與共享,提高區域環境應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