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專業的考驗 | 環境資訊中心
公共論壇

環保專業的考驗

2003年10月08日
作者:賴偉傑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林怡瑩 (苦勞網執行幹事)

近日因環保署長郝龍斌辭職,使得環評和公投議題成為媒體的焦點。其中的事實與觀念仍有必要進一步討論。

首先必須釐清的是,坪林鄉舉辦諮詢性公投(「民意調查投票」)並不是要去否定環評結果,而是向政府表達他們希望爭取坪林交流道,以改善當地生活的心聲。位於翡翠水庫上游,保育苦花魚有成的坪林鄉,長期以來對於水源的保護不遺餘力,但上自開發北宜高速公路的交通部、反對設交流道的環保署,下至台北縣政府,沒有一個政府單位曾經好好地去傾聽這個位處水源區、被限制發展的小聚落對於生存的焦慮,去為他們的發展與生計想想辦法。

換句話說,坪林鄉真正要的,並不是一條交流道,而是國家真正去面對這類地區的生存問題,研擬出妥善的配套方案。事實上,坪林並不是一個個案。全台各地不知道有多少聚落因為位於山區、水源區、水庫集水區而被限制發展。在總統帶領全民拚經濟的今天,為什麼居住於水源區的居民追求更好生活的權利被草率的對待?而全台多起環保爭議事件中,環保機構果真以其專業捍衛了居民的環境權益?

以林內焚化爐興建爭議為例,林內焚化爐的廠址距離供應雲嘉南三縣市飲用水的露天淨水廠只有1.8公里,但在廠商提出的環評報告中,對這座淨水廠隻字未提。環保署在審查時並未提出糾正,仍通過補助此案。等到居民發現飲水安全受到威脅,多次向環保署陳情,焚化爐最後仍然照蓋不誤。

再以近期新店安坑地區反對灰渣暨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為例。在民國90年2月針對此案的環評審查會議中,環評委員對於地方民意、交通影響、安全、污染防治等項目均存有重大疑慮,建議直接進入第二階段環評,但最後的結論卻以「鑒於北縣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處理問題緊迫」為由,讓該開發案有條件過關。事實上,這個預定地位於五重溪的上游,預定開發地點的平均坡度高達60.7%(五級坡佔全區面積的28.3%,六級坡佔全區面積的56.6%),且多屬順向坡,下方有斷層帶以及許多舊礦坑,一旦山區暴雨發生走山或礦坑崩塌,掩埋場中的劇毒物質勢將嚴重污染整個大台北地區的水源。

但在此,我們也看不到依據《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垃圾焚化灰渣)最終處置場設置計畫》保證廠商利潤的環保署出來捍衛水源,卻看到了在實際的環評審查作業中,主管機關急於開發的意志是凌駕在專業把關之上的,而這正是台灣現行的環評制度設計的問題。

上述的例子是專家意見多少發揮一點功用的例子,但若大量去檢視由廠商出資委託製作的環評報告書,會發現裡面經常是引用資料錯誤百出,開發地點鄰近的生態保護區、生態敏感區(如水源區)、特殊歷史古蹟、特殊產業(例如酪農區、專業蔬菜區),都不會列出,以致環評順利通過,或者遭專家質疑但最後「因考量……所以有條件通過」。無論在制度設計和實務執行方面,現行環評制度都存在重大瑕疵,長久遭人詬病。

許多研究環境風險與民主政治的學者著力於批判科學數字與結果的可操弄性、專家獨裁的傲慢,以及不對等的「溝通」(例如,資訊不對等、決策權不對等)形式,正因為環境政策和科技、重大建設政策影響的層面太大,所以才需要充分的資訊與溝通。為解決代議政治與專家政治的這些缺陷與問題,一些新的民主參與形式,例如合作式討論、公民陪審團、公民諮詢委員會,或者公民論壇、公投等直接民主形式也逐漸發展起來,成為成熟的民主政治中重要的補充機制。無論是哪一種形式,都是以資訊的透明和充分的溝通為前提,而這也正是現行環評制度中最為欠缺的。

去年於約翰尼斯堡舉辦的「地球高峰會」中的NGO人民論壇曾經談到,要維持一個永續的社會,「好的政府」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所謂好的政府必須符合三件事:第一是資訊公開,第二是民眾參與,第三是社會公平正義(包括保護環境與勞動權)。拿這些價值來檢視台灣環評和施政,會發現所謂的「環保專業」是禁不起考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