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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外包覆&PVC

2009年07月29日
作者:看守台灣協會

歐盟於2006年7月1日生效的ROHS指令,主要是要禁止電子電氣產品使用六種毒性物質,包括鉛、鎘、汞、六價鉻、以及兩種溴化阻燃劑。這項指令促使電子產品供應鏈發展替代材質或製程,以符合指令要求,比如以往使用有鉛焊接,現在則改採無鉛焊接。

另外,使用鉛、鎘為安定劑的PVC塑膠,也成為被檢討的對象。除了有些電腦廠商在環保團體的壓力下,宣布將淘汰產品中的PVC外,也有廠商針對電纜的外包覆,發展出可取代PVC的材料。比如,有廠商推出不含重金屬以及不含有機鹵化物(如兩種被禁用的溴化阻燃劑)的一種熱塑性彈性體(Thermplastic Elastomer,簡稱TPE,凡是常溫下具有橡膠的特性,又可以高溫溶融成型之聚合物,即可稱為TPE;有PU系、聚酯系、聚烯系等),而且耐火性可符合歐洲與美國標準。他們的目標即是要取代電纜的PVC外包覆。

其中一家TPE廠商的常務董事即表示:「在發生火災時,PVC外包覆會對健康造成嚴重傷害(註2)。電纜製造商與電子業的OEM代工廠,如果有覺察到自己所應負擔的健康與安全責任,現在即可運用真正安全的替代品(指不含鹵素的耐火TPE),來取代(PVC)這種有害的物質。」

※本文轉載自看守台灣電子報

※參考資料來源:A Plastics News Global Group site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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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台灣電子報2008年9月5日:「燃燒 PVC?」 絕對NO 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