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17日
摘譯自2009年4月16日ENDS報導,謝雯凱編譯,威廉林審校
歐盟執委會正在為改善船舶拆解作業的暫定措施進行公眾意見徵詢,這項暫定措施乃因應國際海事組織將於六年後通過全球回收條約。利益相關者要求及早將條約關鍵要素納入歐盟法律,並有超越條約的其他選項,鼓勵自願性改善拆解的非立法價值,這些想法主要依據2008年發表的船舶拆解歐盟策略。更具體地,歐盟當局提議要及早更換船體中一些有毒化學物之相關規定、回收設施標準與回報規則。另外歐盟也欲擴大範疇,要求歐盟旗幟船隻只能使用驗證過的拆解設施,並設置船舶拆解基金。
※資料來源
※本文出自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