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02日
摘錄自2009年9月2日中國環境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繼《佛山市高明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辦法》及其《實施方案》後,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政府再次部署整治工作,將於201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2011年3月檢查驗收。
據高明區環保局調查人員指出,全區畜禽養殖場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1.67萬噸,占全區排放總量的76.19%;氨氮排放量為1345.90噸,占全區排放總量的76.29%,而同期全區工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2120.47噸,氨氮排放量為72.21噸,畜禽養殖業的污染物排放量已經遠遠大於工業排放量。
根據該《辦法》及其《實施方案》,將設置禁養區,禁養區內不得新建和擴建各類畜禽養殖場,現有畜禽養殖場將一律實行關、停、轉、遷,明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限養區內的現有符合資格的養殖場必須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審核手續,規模必須控制在生豬常年存欄量3000頭以下。
而現有的各類畜禽養殖場必須於2010年6月底前完成各審核手續,使用清潔燃料,污染防治設施和管理應符合規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