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4月15日
摘錄自2010年4月15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南投山區傳嚴重濫墾濫伐情形,環保署15日表示,將派員會同林業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至現場勘查,若有違法,將開罰新台幣30萬至150萬元,並向違法者追繳不當得利。
環保署綜合計畫處長葉俊宏表示,為保護環境敏感區位及因應氣候變遷國土保安需求,將國家重要濕地、核定的自然保護區、海拔1500公尺以上地區、山坡地及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的一般保護區做限制、加嚴應實施環評的規定。葉俊宏說,經現勘後,若發現砍伐林木行為有違反環評法相關規定、應辦環評未辦者,將開罰30萬至150萬元;若其違法在先,又因而獲利,將建議相關機關向違法者追繳不當得利。
葉俊宏指出,對於農委會林務局南投林管處說法,「因個別面積未超過4公頃,不需環評,沒有違法」是有疑義的,應依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認定,避免造成民眾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