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補償條例起草 西部資源大省獲益更多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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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補償條例起草 西部資源大省獲益更多

2010年05月11日
摘錄自2010年5月10日京華時報綜合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生態補償條例草案起草領導小組、工作小組和專家諮詢委員會近日成立。這意味著中國生態補償正式進入法律起草階段。

目前開徵生態補償費存在的問題是:缺乏中央政府協調機制,許多重要跨界流域和生態功能區的生態補償機制無法建立,一般是上游地區反應強烈,下游儘量回避;對礦產資源開發的生態補償問題,個別地方以收費或押金制度簡單替代生態補償機制,免除了開發者治理和恢復生態環境的責任。

鑒於生態補償牽涉面廣,矛盾複雜,環保部有關負責人建議,在國務院下設生態補償委員會,負責仲裁有關糾紛,為重大決策提供諮詢意見等。生態補償工作量比較大的省市,可參照設置相應機構。一旦生態補償條例制定生效,西部資源大省有望獲得更多利益補償,國家生態區和自然保護區以及河流下游地區均有望獲得相應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