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駁斥台塑「運作良好」說 仁武廠污染案將加重追討不當利得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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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駁斥台塑「運作良好」說 仁武廠污染案將加重追討不當利得

2010年05月20日
本報2010年5月20日台北訊,莫聞報導

國內外環保團體聯合頒發「黑星球獎」給台塑、並刊登車體廣告,但「恥」字遭挖空。國內外環保團體聯合頒發「黑星球獎」給台塑、並刊登車體廣告,據自由時報昨(19)日報導,台塑總管理處表示廣告多屬抹黑,已要求環保團體撤下,否則不排除提告。台塑尚表示,「日前環保署公布仁武廠污染事件官方版調查報告,顯示仁武廠運作及內部管理都沒問題,不必停工。」

不過,此說法遭環保署嚴正駁斥。環保署昨發布新聞稿指出,仁武廠之運作及管理業已造成污染事實並已明確違反相關環保法規,環保署已函高雄縣政府核計台塑公司仁武廠不當利得之精算核計原則及方法,將由該府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專家小組會議決定整治計畫內容後,連本帶利加重裁罰台塑仁武廠。

環署表示,台塑仁武廠污染案,經主管機關查證已確認該廠自2003年12月起即陸續知悉全廠區地下水污染嚴重,卻未通報主管機關,且未依法定程序採取緊急應變措施,直到2009年環保署進廠調查後,才有設置地下水循環井阻絕污染物擴散等作為。

此外,雖然廠方從1999年起就陸續改善地下廢水池、製程廢水收集溝及原料儲槽等可能發生洩漏的設施,但對於已滲漏的污染物,卻未採取有效的控制及清除措施,使地下水污染情形未見改善。

環署嚴正澄清:台塑公司仁武雖未達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情節重大停工處分要件,但並不表示其運作及管理始終無問題。

環署目前已作成加重裁罰的方案函送高雄縣政府,該處分方案係依據水污染防治法及行政罰法加重裁罰得規定,考量仁武廠違法情節,加上原本就應該採取應變措施而支出的「污染應變控制設備折舊費」、及延遲應變措施期間「應支出而未支出成本衍生之利息」,做為加重罰額的核計基礎。

目前雖尚未對台塑開出發單,但環署指出,直到整治計畫確定之前,台塑設備折舊及利息的計算仍會隨著時間逐漸累加,而如果台塑不積極執行整治計畫,裁罰金額還會持續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