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獎勵漫天喊價 《離島建設條例》 為財團開門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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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獎勵漫天喊價 《離島建設條例》 為財團開門

2010年06月01日
苦勞網2010年5月31日台北訊,特約記者陳寧報導

距離2009年9月,澎湖人以公投否決博奕條款還未滿一年,立委、地方勢力早已迫不及待要透過修改《離島建設條例》,割據離島土地。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31)天審查立委林炳坤、顏清標、陳福海所提出之《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經過朝野攻防,最後雖然撤除了最具爭議的「強制徵收」條款,但仍保留許多爭議條文通過一讀。其中包括讓離島土地排除《都市計畫法》,得由地方政府自行進行地目變更,並給予在離島進行投資開發者,百分之50到百分之80的「建築容積率獎勵」。

有了容積率獎勵,使得本來只能蓋10層樓高的建地,變成免費奉送財團可以多蓋8樓,而到底要多「送」幾樓,完全憑著區區幾名立委在會議室中「討價還價」。面對立委田秋堇強力反對給予開發商容積率獎勵,經建會主委劉憶如不但頻頻替提案立委打圓場,表示「都已經刪掉那麼多了,這條就留下來吧」,更說「簡化離島土地開發程序是經建會責任」。經過一陣漫天喊價,最終勉強定案,將講立上限從百分之百「砍」成百分之80。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陳依雯認為,台北市政府率先以給予建商兩倍容積率,以「獎勵」都市更新,使得《離島建設條例》、《東部發展條例》紛紛仿效此惡質作法。她也指出,在沒有將醫院、學校、公園等公共設施列入考量,規劃配套措施的情況下,就擅自提高建築容積率,只會使國土成為「建商的提款機」。

而在林炳坤、顏清標所提出的最初版本中,其實還有項「強制徵收」條款:一旦建商取得了計畫用地中百分之50以上的使用權,就可以要求地方政府「協助」徵收另外一半面積,再轉售給開發商。

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痛批,先前飽受批評的《農村再生條例》,都還必須取得計畫用地的3分之2所有權,才能「吃」下整塊地;林炳坤、顏清標兩人所提出的《離島建設條例》修法版本,卻只要取得一半,根本是縱容財團為所欲為。

澎湖反賭聯盟發起人吳雙澤今天也特地來到台北,他表示,澎湖人不只是反賭,也是要藉著公投告訴政府,務必審慎處理離島開發案。吳雙澤說,土地對離島人來說是安身立命的根基,也是代代相傳的祖產,一旦被強制徵收,將引起社會動盪。

即使在最後通過的修正草案中,引發民間團體強力反彈的強制徵收條款遭到撤除,但正如吳雙澤所言,澎湖人雖然趕走了賭場,離島居民渴望發展、希望建設的心聲,卻不曾改變,這將使得地方政府和財團有機可乘。

未來,離島居民究竟要如何防止世代居住的淨土,成為財團搶著侵吞的利益?《離島建設條例》通過一讀,在立院的攻防暫時告一段落,這場家園保衛戰,也許才正要展開。

※ 本文轉載自苦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