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61線位於從將軍鄉馬沙溝至七股鄉十份村的台南大學預定地主線道下方,總長度約15公里。根據台南縣環保局抽驗結果,295.82公里橋墩土堤的爐碴樣本,重金屬鉛的檢測值為8.39PPM,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5PPM,其餘地下水、土壤、魚塭水質均符合標準。台南縣環保局長江世民表示,環保局目前正在確認爐碴的來源,以查明施工期間營造廠所購置種類及數量,是否符合當時相關法令規定。
台南縣環保局長江世民兩次記者會似乎有意無意的引導媒體要忽略,台61線為何土方會被換成爐碴的嚴重問題?更何況公路總局已承認,民國九十年起施工的時候,廠商並沒有申請要以廢爐碴來回填路基。既然廠商為沒申請再利用,但整個工程幾乎全是使用爐碴,已明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前年環保署調查爐碴鴨等七個污染場址,其調查報告指出因部份場址,並無申請再利用證明,所以七個場址皆違反廢清法。這難道是一國兩治嗎?既然申請是土方,為何台南縣環保局並未以土污法去做總量分析以釐清是否是土壤,而是以廢清法作溶出實驗去判讀是否為有害事業廢棄物,但卻不認定這些爐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前後矛盾。同時根據經濟部再利用管理辦法,爐碴再利用於道路工程粒料及工程填地材料用途者,應先經破碎、磁選及篩分等處理。其交流道預定工程,現堆置許多巨大爐碴,最大一顆竟達153 公分,顯然未經破碎、磁選及篩分等處理,已明顯違反再利用標準,而違反再利用標準就是違反廢清法。
公路總局第二工務段段長蔣武山對於台61線為何出現爐碴卻表示「那已經10年了,我們不知道。」更是離譜。級配粒料需小於10公分,為何會有153公分的爐碴?為何整條道路的地基如此輕易的被偷天換日,土方全被換成爐碴,如同貍貓換太子,公路總局說不知道。公路總局是如何驗收與監工?為何包商關關難過卻關關過?公路總局不但施毒於民,並浪費民脂民膏,交通部長有責任公開向人民報告,並向人民道歉。
七股是台南縣最美麗的故鄉,也隸屬於台江國家公園,歐盟於2004年8月31日公佈,水道豐富的地區與易淹水地區不得使用爐碴。而台61線公共工程因施工不當,導致多處爐碴直接與水接觸。台61線公共工程竟帶給這個生態敏感區如此狂亂的憂傷。同時附近居民在台61線現場,竟還撿到含世紀之毒戴奧辛的集塵灰,我們也不禁質疑鋼鐵業老板的社會責任與道德良知竟然如此低落?而面對這麼沒有良心的廠商,廢清法對再利用的廢棄物流向管制卻如此寬鬆,這環保署廢管處要負起最大責任。
※ 本文轉載自看守台灣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