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青海、新疆 二氧化硫排量未減反增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海南、青海、新疆 二氧化硫排量未減反增

2010年07月25日
摘錄自2010年7月24日新京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環保部23日發布2009年度各省區市和五大電力集團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結果,海南、青海、新疆等地二氧化硫排放未減反增。

中國環保部新聞發言人陶德田表示,2009年,中國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1277.5萬噸,比2008年降3.27%﹔二氧化硫排放總量2214.4萬噸,比 2008年降4.60%。

在環保部公布的考核結果附表中,青海和新疆的化學需氧量排放相比2008年分別增加2.1%和0.06%,而海南、青海、新疆的二氧化硫排放同樣也有所增加。但除新疆排放總量較大外,其他幾個地區排放總量均很低。

環保部處理了一些嚴重違規的地方和企業,陶德田表示,環保部已暫停審批黑龍江省雙鴨山市、浙江省溫州市、湖南省漣源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新增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對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油田港東污水處理廠等10家企業掛牌督辦,責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