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對海洋污染徵收補償金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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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對海洋污染徵收補償金

2010年08月22日
摘錄自2010年8月22日 新華網山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近日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從2010年起,山東對海洋生態污染損害行為徵收補償和賠償資金,以保護和挽救近海生態。在資金徵收和管理過程中,山東注重充實基層財力,確保縣一級資金分成水平。

山東岸線長達3345公里,佔全中國六分之一,近海海域面積達15萬平方公里,與陸地面積基本相當。近年來,隨著海洋開發工程增多,山東部分近海區域污染較為嚴重,生物多樣性和珍稀瀕危物種有所減少。對此,制定了「山東省海洋生態損害賠償費和損失補償費管理暫行辦法」,在中國首創設立海洋生態補償賠償機制。

同時,山東將海洋生態補償、賠償的部分權責下放市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