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走山新法規 得勘驗路權外相鄰土地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防走山新法規 得勘驗路權外相鄰土地

2010年09月17日
摘錄自2010年9月17日聯合晚報台北 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防止再發生走山事件,交通部決定修改公路法,增訂為維護公路設施安全,公路主管機關得派員進入路權外公路相鄰土地,進行巡查勘測。

另外,交通部也計畫增訂公路養護的技術規範,由交通部統一制訂公路養護的原則和政策技術規範,作為高速公路局、公路總局和地方公路管理機關,未來養護公路的標準。技術規範預計明年1月完成草案,明年9月發布實施。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過去公路機關進行道路巡查,都只限在路權範圍內。但邊坡路權外的土地,尤其是有潛在危險的順向坡,如果土地所有人有不當開發或有其他損壞,可能造成道路災害,因此交通部將修法擴大巡查範圍,希望能提早發現公路邊坡的潛在性災害。

路政司官員舉例,全國的道路邊坡眾多,未來可以利用航照圖,或是經濟部地質調查所公布的脆弱地區,進行公路邊坡重點列管。一旦發現土地所有人有不當開發或其他潛在危險,立即通知土地所有人或農委會、縣市農業局,進行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