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2日
摘錄自2010年10月22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經濟部今年7月啟動第一波「能源效率分級標示」,規範家電產品的冷氣機及電冰箱,以及對交通運輸的汽機車。主要是因為每戶家庭平均使用2.7台冷氣、1.3台電冰箱,就佔家庭用電耗能的49%將近一半。
用電器具和交通運輸工具如果取得「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就是代表產品節能的識別證。
購買能源效率比EER值越高,就代表年耗電量越低,一年費用省下來的非常多。舉例子來說,以家庭6坪常用冷氣機為例,購買第一級就是效率最高的,跟第五級效率最低的,一年可省470度的電,也就是省下1300元,省了荷包也省了排放二氧化碳293公斤,對整個地球暖化減少都有幫助。
「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實施後,包括賣場展示、店頭商家、以及產品型錄上,都必須強制性明顯張貼能源效率分級標示訊息,作為民眾消費選購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