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收購費 明年看跌20%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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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收購費 明年看跌20%

2010年12月19日
摘錄自2010年12月18日經濟日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經濟部最新修訂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者和台電公司簽訂的購售電合約,將電能躉購費率由「簽約日」的公告費率修正為「完工日」的公告費率,這項修正雖於20日生效,卻可以回溯規範全年度申請案。

一般鋪設太陽能發電裝置,較低瓦數的案件,施工時間約1到2個月,大瓦數案件可能耗時3個月以上。若是目前施工率不到8、9成的申請案,可能無法適用今年的超優惠費率。並且,據了解,經濟部近日已向行政院長吳敦義「預報」100年度太陽能收購費率將下跌1至2成,但實際降幅與費率仍尊重經濟部費率審定會決定。

能源局長歐嘉瑞指出,這項調整是參考再生能源發展經驗豐富的國家,如德國、西班牙、英國等,都是以完工日的公告費率作為適用費率,此舉能使躉購費率有效反映實際設置成本,也能兼顧設置者的合理報酬、再生能源基金的財政支出,及全民附加電費的負擔。

經濟部官員也說,若是因為這項調整,導致部分民眾權益受損 ,仍可基於信賴利益保護原則,依個案情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