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增訂溫室氣體查驗機構管理規定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環保署增訂溫室氣體查驗機構管理規定

2011年01月02日
摘錄自2011年1月1日經濟日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宣布,因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補助案件需求,及溫室氣體管理作業電子化等事項,修正發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理溫室氣體查驗機構作業原則」部分條文,以強化並落實我國溫室氣體查驗機構管理制度。

環保署表示,本次作業原則修正內容增列查驗機構可採個案彈性方式申請認可,以加速我國溫室氣體自願減量作業推動。

其他修正重點則包括:因應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查驗管理子系統啟用,增列查驗機構應於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上傳及確認查驗作業資訊、增列業者異動申請及明定相關申請文件等規定,以加強我國溫室氣體認查驗管理機制。